请输入
菜单

GB/T14683-2003_硅酮建筑密封胶

作者: 区力宾下载

 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镶装玻璃和建筑接缝用硅酮密封胶的产品分类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包 装、运输、贮存的基本要求。

本标准适用于以聚硅氧烷为主要成分、室温固化的单组分密封胶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
GB/T13477.1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1部分:试验基材的规定(GB/T13477.1—2002,ISO 13640:1999,Building construction-Jointing products—Specifications for test substrates,MOD)

GB/T 13477.2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2部分:密度的测定

GB/T13477.3—2002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3部分:使用标准器具测定密封材料挤出性的 方法(ISO 9048:1987,Building construction—Jointing products—Determination of extrudability of sealants using standardized apparatus,MOD)

GB/T13477.5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5部分:表干时间的测定

GB/T13477.6—2002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6部分:流动性的测定(ISO 7390:1987,Build- ing construction—Jointing products—Determination of resistance to flow,MOD)

GB/T 13477.8—2002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8部分:拉伸粘结性的测定(ISO 8339:1984, Building construction—Jointing products—Sealants--Determination of tensile properties,MOD)

GB/T13477.10—2002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10部分:定伸粘结性的测定(ISO 8340: 1984,Building construction—Jointing products—Sealants-Determination of tensile properties at maintained extension,MOD)

GB/T13477.11—2002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11部分:浸水后定伸粘结性的测定(ISO 10590:1991,Building construction—Sealants—Determination of adhesion/cohesion properties at main-

tained extension after immersion in water,MOD)

GB/T 13477.13—2002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13部分:冷拉—热压后粘结性的测定(ISO 9047:1989,Building construction-Jointing products—Determination of adhesion/cohesion properties at variable temperatures,MOD)

GB/T13477.17—2002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17部分:弹性恢复率的测定(ISO 7389:

1987,Building construction—Jointing products—Determination of elastic recovery,MOD)

GB/T13477.19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19部分:质量与体积变化的测定(GB/T 13477. 19—2002,ISO 10563,1991:Building construction—Sealants for joints-Determination of change in mass and volume,MOD)

JC/T 485—1992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

3 分类

3.1 种类

3.1.1 硅酮建筑密封胶按固化机理分为两种类型:

A 型——脱酸(酸性)

B 型 — -脱醇(中性)

3.1.2 硅酮建筑密封胶按用途分为两种类别;

G 类——镶装玻璃用

F 类——建筑接缝用

不适用于建筑幕墙和中空玻璃。

3.2 级别

产品按位移能力分为25、20两个级别,见表1。

1 密封胶级别

单位为百分数

级 别

试验拉压幅度

位移能力

25

±25

25

20

±20

20

3.3 次级别

产品按拉伸模量分为高模量(HM) 和低模量(LM) 两个次级别。

3.4 产品标记

产品按下列顺序标记:名称、类型、类别、级别、次级别、标准号。

示例:镶装玻璃用25级高模量酸性硅酮建筑密封胶的标记为:硅酮建筑密封胶AG 25HM GB/T 14683-2003

4 要求

4.1 外观

4.1.1 产品应为细腻、均匀膏状物,不应有气泡、结皮和凝胶。

4.1.2 产品的颜色与供需双方商定的样品相比,不得有明显差异。

4.2 理化性能

硅酮建筑密封胶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
2 理化性能

序号

项 目

技术指标

25HM

20HM

25LM

20LM

 

密度/(g/cm³)

规定值士0.1

2

下垂度/mm

垂直

≤3

水平

无变形

3

表干时间/h

≤3°

4

挤出性/(mL/min)

≥80

5

弹性恢复率/%

≥80

6

拉伸模量/MPa

23℃

>0.4

或>0.6

≤0.4

≤0.6

-20℃

7

定伸粘结性

无破坏

8

紫外线辐照后粘结性

无破坏

9

冷拉-热压后粘结性

无破坏

GB/T 14683—2003

表2(续)

序号

项 目

技术指标

25HM

20HM

25LM

20LM

10

浸水后定伸粘结性

无破坏

11

质量损失率/%

≤10

a允许采用供需双方商定的其他指标值。

b此项仅适用于G类产品

5 试验方法

5.1 试验基本要求

5.1.1 标准试验条件

试验室标准试验条件为:温度(23±2)℃,相对湿度(50±5)%。

5.1.2 试验基材

试验基材的材质和尺寸应符合GB/T13477.1 的规定。G 类产品使用玻璃基材,也可选用铝合金 基材(用于试件的一侧);F 类产品选用水泥砂浆和/或铝合金基材和/或玻璃基材。

当基材需要涂敷底涂料时,应按生产厂要求进行。

5.1.3 试件制备

制备前,样品应在标准条件下放置24 h 以上。

制备时,应用挤枪将试样从包装筒(膜)中直接挤出注模,使试样充满模具内腔,勿带入气泡。挤注 与修整的动作要快,防止试样在成型完毕前结膜。

粘结试件的数量见表3。表3所列项目的试件选用基材种类应保持一致。

表3 粘结试件数量和处理条件

序号

项 目

试件数量/个

处理条件

试验组

备用组

1

弹性恢复率

3

 

GB/T13477.17—2002 8.1 A法

2

拉伸模量

23℃

3

 

GB/T 13477.8—2002 8.2 A法

-20℃

3

 

3

定伸粘结性

3

3

GB/T 13477.10-20028.2 A法

4

紫外线辐照后粘结性

3

3

GB/T 13477.8—2002 8.2 A法

5

冷拉—热压后粘结性

3

3

GB/T 13477.13—20028.1A法

6

浸水后定伸粘结性

3

3

GB/T 13477.11--2002 8.1 A法

5.2 外观

从包装中挤出试样,刮平后目测。

5.3 密度

按GB/T13477.2 试验。

5.4 下垂度

按 GB/T13477.6—2002 中7.1试验。试件在50℃恒温箱中放置4 h。

5.5 表干时间

按GB/T13477.5 试验。型式检验应采用A 法试验,出厂检验可采用B 法试验。

5.6 挤出性

按 GB/T13477.3—2002 中7.2试验。挤出孔直径为4mm, 样品预处理温度(23±2)℃。

GB/T 14683—2003

5.7 弹性恢复率

按GB/T13477.17—2002

试验。试验伸长率见表4。

表4 试验伸长率

单位为百分数

项 目

试验伸长率

25HM

25LM

20HM

20LM

弹性恢复率

100

60

拉伸模量

100

60

定伸粘结性

100

60

紫外线辐照后粘结性

100

60

浸水后定伸粘结性

100

60

5.8 拉伸模量

拉伸模量以相应伸长率时的应力表示。按GB/T13477.8—2002 试验,测定并计算试件拉伸至表4 规定的相应伸长率时的应力(MPa), 其平均值修约至一位小数。

5.9 定伸粘结性

5.9.1 试验步骤

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按 GB/T 13477.10—2002 试验。试验伸长率见表4。试验结束后,用精度为 0.5mm 的量具测量每个试件粘结和内聚破坏深度(试件端部2 mm×12mm×12 mm 体积内的破坏不 计,见图1A 区),记录试件最大破坏深度(mm)。

试验后,三个试件中有两个破坏,则试验评定为“破坏”。若只有一块试件破坏,则另取备用的一组 试件进行复验。若仍有一块试件破坏,则试验评定为“破坏”。

5.9.2 试件“破坏”的评定

在密封胶表面任何位置,如果粘结或内聚破坏深度超过2mm, 则试件为“破坏”(见图1),即: A区:在2mm×12 mm×12 mm 体积内允许破坏,且不报告。

B区:允许破坏深度不大于2 mm, 报告为“无破坏”,并记录试验结果。

C区:破坏从密封胶表面延伸到此区域,报告为“破坏”。

5.10 紫外线辐照后粘结性

紫外线辐照箱应符合JC/T485—1992 中5.12.1的规定,在不浸水的条件下连续光照300 h。试验 伸长率见表4。试验结束后检查每个试件。若有一块试件破坏,则另取备用的一组试件复验。试件的 检查方法同5.9。

5.11 冷拉一热压后粘结性

按GB/T13477.13—2002 试验。试件的拉伸一压缩率和相应宽度见表5。第一周期试验结束后, 检查每个试件粘结和内聚破坏情况。无破坏的试件继续进行第二周期试验;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试件 破坏,应停止试验。第二周期试验结束后,若只有一块试件破坏,则另取备用的一组试件复验。试件的 检查方法同5.9。

5 拉伸压缩幅度

级 别

25HM

25LM

20HM

20LM

拉伸压缩率/%

±25

±20

拉伸时宽度/mm

15.0

14.4

压缩时宽度/mm

9.0

9.6

GB/T 14683—2003

单位为毫米

1—A 区;

2-B 区;

3-C 区。

1 粘结试件破坏分区图

5.12 漫水后定伸粘结性

按 GB/T 13477.11—2002 试验。

5.13 质量损失率

按 GB/T 13477.19 试验。

6 检验规则

6.1 检验分类

6.1.1 出厂检验

生产厂应按本标准的规定,对每批密封胶产品进行出厂检验,检验项目为:

a) 外观;

b) 下垂度;

c) 表干时间;

d) 挤出性;

e) 拉伸模量;

f) 定伸粘结性。

6.1.2 型式检验

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须按本标准第4章逐项进行型式检验。

a) 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

b) 正常生产时,每年至少进行一次;

c) 产品的原料、配方、工艺及生产装备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;

d)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,恢复生产时;

e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
f)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
6.2 组批与抽样规则

6.2.1 组批

以同一品种、同一类型的产品每5 t为一批进行检验,不足5 t也作为一批。

6.2.2 抽样

支装产品由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3件包装箱,从每件包装箱中随机抽取2~3支样品,共取6~ 9支。

桶装产品随机抽样,样品总量为4 kg, 取样后应立即密封包装。

6.3 判定规则

6.3.1 单项判定

下垂度、表干时间、定伸粘结性、紫外线辐照后粘结性、冷拉—热压后粘结性、浸水后定伸粘结性试 验,每个试件均符合规定,则判该项合格。

挤出性试验每个试样均符合规定,则判该项合格。

密度、弹性恢复率、质量损失率试验每组试件的平均值符合规定,则判该项合格。

高模量产品在23℃和-20℃的拉伸模量有一项符合表2中高模量(HM) 指标规定时,则判该项合 格(以修约值判定)。

低模量产品在23℃和—20℃时的拉伸模量均符合表2中低模量(LM) 指标规定时,则判该项合格 (以修约值判定)。

6.3.2 综合判定

检验结果符合第4章全部要求时,则判该批产品合格。

外观质量不符合4.1规定时,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
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规定时,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;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规定时,在同 批产品中再次抽取相同数量的样品进行单项复验,如该项仍不合格,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。

7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
7.1 标志

产品最小包装上应有牢固的不褪色标志,内容包括:

a) 产品名称;

b) 产品标记:

c) 生产日期、批号及保质期;

d) 净容量或净质量;

e) 制造方名称和地址;

f) 商标;

g) 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。

7.2 包装

产品采用支装或桶装,包装容器应密闭。

包装箱或包装桶除应有7.1标志外,还应有防雨、防潮、防日晒、防撞击标志。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产 品合格证。

7.3 运输

运输时应防止日晒雨淋,撞击、挤压包装,产品按非危险品运输。

7.4 贮存

产品应在干燥、通风、阴凉的场所贮存,贮存温度不超过27℃。

产品自生产之日起,保质期不少于6个月。

分享文章
最近修改: 2024-02-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