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总 则
1.0.1 为保证抹灰工程质量, 规范抹灰工程用砂浆的配合比设 计、施工及质量验收,做到技术先进、适用可靠、经济合理,制 定本规程。
1.0.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、 改建、 扩建和既有建筑的一般抹灰 工程用砂浆的配合比设计、施工及质量验收。
1.0.3 抹灰砂浆的配合比设计、施工及质量验收,除应符合本 规程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2 术 语
2.0.1 一般抹灰工程用砂浆
大面积涂抹于建筑物墙、顶棚、柱等表面的砂浆,包括水泥 抹灰砂浆、水泥粉煤灰抹灰砂浆、水泥石灰抹灰砂浆、掺塑化剂 水泥抹灰砂浆、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及石膏抹灰砂浆等,也称抹 灰砂浆。
2.0.2 水泥抹灰砂浆
以水泥为胶凝材料,加入细骨料和水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 抹灰砂浆。
2.0.3 水泥粉煤灰抹灰砂浆
以水泥、粉煤灰为胶凝材料,加入细骨料和水按一定比例配 制而成的抹灰砂浆。
2.0.4 水泥石灰抹灰砂浆
以水泥为胶凝材料,加入石灰膏、细骨料和水按一定比例配 制而成的抹灰砂浆,简称混合砂浆。
2.0.5 掺塑化剂水泥抹灰砂浆
以水泥(或添加粉煤灰)为胶凝材料,加入细骨料、水和适 量塑化剂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抹灰砂浆。
2.0.6 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
以水泥为胶凝材料,加入细骨料、水和适量聚合物按一定比 例配制而成的抹灰砂浆。 包括普通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(无压折 比要求)、柔性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(压折比≤3)及防水聚合物 水泥抹灰砂浆。
2.0.7 石膏抹灰砂浆
以半水石膏或Ⅱ型无水石膏单独或两者混合后为胶凝材料, 加入细骨料、水和多种外加剂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抹灰砂浆。 2.0.8 预拌抹灰砂浆专业生产厂生产的用于抹灰工程的砂浆。
2.0.9 界面砂浆
提高抹灰砂浆层与基层粘结强度的砂浆。
2.0.10 条板
条形板,用于建筑物的非承重墙,有空心条板及实心条板。
2.0.11 添加剂
改善抹灰砂浆性能的材料的总称。
3 基本规定
3.0.1 一般抹灰工程用砂浆宜选用预拌抹灰砂浆。抹灰砂浆应 采用机械搅拌。
3.0.2 预拌抹灰砂浆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预拌砂浆》 JGJ/T230 的规定,预拌抹灰砂浆的施工与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行
业标准《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》JGJ/T223 的规定。
3.0.3 抹灰砂浆的品种及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。 除特别说明外, 抹灰砂浆性能的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《建筑砂浆基本性能 试验方法标准》JGJ/T70 执行。
3.0.4 抹灰砂浆强度不宜比基体材料强度高出两个及以上强度 等级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对于无粘贴饰面砖的外墙,底层抹灰砂浆宜比基体材料高 一个强度等级或等于基体材料强度。
2 对于无粘贴饰面砖的内墙,底层抹灰砂浆宜比基体材料低 一个强度等级。
3 对于有粘贴饰面砖的内墙和外墙,中层抹灰砂浆宜比基体 材料高一个强度等级且不宜低于 M15,并宜选用水泥抹灰砂浆。
4 孔洞填补和窗台、阳台抹面等宜采用 M15 或 M20 水泥抹灰 砂浆。
3.0.5 配制强度等级不大于 M20 的抹灰砂浆,宜用 32.5 级通用 硅酸盐水泥或砌筑水泥;配制强度等级大于 M20 的抹灰砂浆,宜 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42.5 级通用硅酸盐水泥。通用硅酸盐水泥宜采 用散装的。
3.0.6 用通用硅酸盐水泥拌制抹灰砂浆时,可掺入适量的石灰 膏、粉煤灰、粒化高炉矿渣粉、沸石粉等,不应掺入消石灰粉。 用砌筑水泥拌制抹灰砂浆时,不得再掺加粉煤灰等矿物掺合料。 3.0.7 拌制抹灰砂浆,可根据需要掺入改善砂浆性能的添加剂。 3.0.8 抹灰砂浆的品种宜根据使用部位或基体种类按表 3.0.8 选用。
3.0.9 抹灰砂浆的施工稠度宜按表 3.0.9 选取。聚合物水泥抹 灰砂浆的施工稠度宜为 50mm~60mm,石膏抹灰砂浆的施工稠度宜
为 50mm~70mm。
表 3.0.8 抹灰砂浆的品种选用
使用部位或基体种类 |
抹灰砂浆品种 |
内墙 |
水泥抹灰砂浆、水泥石灰抹灰砂浆、水泥粉煤 灰抹灰砂浆、掺塑化剂水泥抹灰砂浆、聚合物水 泥抹灰砂浆、石膏抹灰砂浆 |
外墙、门窗洞口外侧壁 |
水泥抹灰砂浆、水泥粉煤灰抹灰砂浆 |
温(湿)度较高的车间和房屋、 地下室、屋檐、勒脚等 |
水泥抹灰砂浆、水泥粉煤灰抹灰砂浆 |
混凝土板和墙 |
水泥抹灰砂浆、水泥石灰抹灰砂浆、聚合物水 泥抹灰砂浆、石膏抹灰砂浆 |
混凝土顶棚、条板 |
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、石膏抹灰砂浆 |
加气混凝土砌块(板) |
水泥石灰抹灰砂浆、水泥粉煤灰抹灰砂浆、掺 塑化剂水泥抹灰砂浆、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、石 膏抹灰砂浆 |
表 3.0.9 抹灰砂浆的施工稠度
抹灰层 |
施工稠度(mm) |
底层 |
90~110 |
中层 |
70~90 |
面层 |
70~80 |
3.0.10 抹灰砂浆的搅拌时间应自加水开始计算,并应符合下列
规定:
1 水泥抹灰砂浆和混合砂浆,搅拌时间不得小于 120s。
2 预拌砂浆和掺有粉煤灰、添加剂等的抹灰砂浆,搅拌时间 不得小于 180s。
3.0.11 抹灰砂浆施工应在主体结构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。
3.0.12 抹灰砂浆施工配合比确定后,在进行外墙及顶棚抹灰施工前,宜在实地制作样板,并应在规定龄期进行拉伸粘结强度试 验。 检验外墙及顶棚抹灰工程质量的砂浆拉伸粘结强度,应在工 程实体上取样检测。抹灰砂浆拉伸粘结强度试验方法应按本规程 附录 A 进行。
3.0.13 抹灰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应检查栏杆、预埋件等位置的准确性和连接的牢固性。
2 应将基层的孔洞、沟槽填补密实、整平,且修补找平用的 砂浆应与抹灰砂浆一致。
3 应清除基层表面的浮灰,并宜洒水润湿。
3.0.14 抹灰层的平均厚度宜符合下列规定:
1 内墙:普通抹灰的平均厚度不宜大于 20mm,高级抹灰的 平均厚度不宜大于 25mm。
2 外墙:墙面抹灰的平均厚度不宜大于 20mm,勒脚抹灰的 平均厚度不宜大于 25mm。
3 顶棚:现浇混凝土抹灰的平均厚度不宜大于 5mm,条板、 预制混凝土抹灰的平均厚度不宜大于 10mm。
4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基层抹灰平均厚度宜控制在 15mm 以内,当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抹灰时,平均厚度宜控制在 5mm 以内,采用石膏砂浆抹灰时,平均厚度宜控制在 10mm 以内。
3.0.15 抹灰应分层进行, 水泥抹灰砂浆每层厚度宜为 5mm~ 7mm,水泥石灰抹灰砂浆每层宜为 7mm~9mm,并应待前一层达 到六七成干后再涂抹后一层。
3.0.16 强度高的水泥抹灰砂浆不应涂抹在强度低的水泥抹灰 砂浆基层上。
3.0.17 当抹灰层厚度大于 35 mm 时,应采取与基体粘结的加强 措施。不同材料的基体交接处应设加强网, 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
接宽度不应小于 100mm。
3.0.18 各层抹灰砂浆在凝结硬化前,应防止暴晒、淋雨、水冲、 撞击、振动。水泥抹灰砂浆、水泥粉煤灰抹灰砂浆和掺塑化剂水 泥抹灰砂浆宜在润湿的条件下养护。
4 材料要求
4.0.1 抹灰砂浆所用的原材料不应对人体、生物与环境造成有 害的影响,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》 GB6566 的规定。
4.0.2 通用硅酸盐水泥和砌筑水泥除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《通用硅酸盐水泥》GB175 和《砌筑水泥》GB/T3183 的规定外,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应分批复验水泥的强度和安定性,并应以同一生产厂家、 同一编号的水泥为一批。
2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,应重新复 验,复验合格的,可继续使用。
3 不同品种、不同等级、不同厂家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。
4.0.3 抹灰砂浆宜采用中砂。 不得含有有害杂质, 砂的含泥量 不应超过 5% ,且不应含有 4.75mm 以上粒径的颗粒,并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《普通混凝土用砂、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》JGJ52 的规定。人工砂、山砂及细砂应经试配试验证明能满足抹灰砂浆 要求后再使用。
4.0.4 石灰膏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石灰膏应在储灰池中熟化,熟化时间不应少于 15d,且用 于罩面抹灰砂浆时不应少于 30d,并用孔径不大于 3mm×3mm 的
网过滤。
2 磨细生石灰粉熟化时间不应少于 3d,并用孔径不大于 3mm×3mm 的网过滤。
3 沉淀池中储存的石灰膏,应采取防止干燥、冻结和污染的 措施。
4 脱水硬化的石灰膏不得使用;未熟化的生石灰粉及消石灰 粉不得直接使用。
4.0.5 抹灰砂浆的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混凝土用水 标准》JGJ63 的规定。
4.0.6 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 煤灰》GB/T1596 的规定。
4.0.7 磨细生石灰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建筑生石灰粉》 JC/T480 的规定。
4.0.8 建筑石膏宜采用半水石膏,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 筑石膏》GB/T9776 的规定。
4.0.9 界面砂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混凝土界面处理剂》 JC/T907 的规定。
4.0.10 纤维、聚合物、缓凝剂等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、 产品性 能检测报告。
5 配合比设计
5.1 一般规定
5.1.1 抹灰砂浆在施工前应进行配合比设计,砂浆的试配抗压 强度应按下式计算:
f m, 0 = kf 2 (5.1.1)
式中:fm,0——砂浆的试配抗压强度(Mpa),精确至 0.1 Mpa; f2——砂浆抗压强度等级值(Mpa),精确至 0.1 Mpa;
k——砂浆生产(拌制)质量水平系数, 取 1.15~1.25。
注:砂浆生产(拌制)质量水平为优良、一般、较差时,k 值分别取为 1.15、
1.20、1.25。
5.1.2 抹灰砂浆配合比应采取质量计量。
5.1.3 抹灰砂浆的分层度宜为 10mm~20mm。
5.1.4 抹灰砂浆中可加入纤维,掺量应经试验确定。
5.1.5 用于外墙的抹灰砂浆的抗冻性应满足设计要求。
5.2 水泥抹灰砂浆
5.2.1 水泥抹灰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强度等级应为 M15、M20、M25、M30。
2 拌合物的表观密度不宜小于 1900kg/m3。
3 保水率不宜小于 82%,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 0.20Mpa。
5.2.2 水泥抹灰砂浆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可按表 5.2.2 选用。
表 5.2.2 水泥抹灰砂浆配合比的材料用量(kg/m3)
强度等级 |
水 泥 |
砂 |
水 |
M15 |
330~380 |
1m3 砂的堆积密度值 |
250~300 |
M20 |
380~450 |
||
M25 |
400~450 |
||
M30 |
460~530 |
5.3 水泥粉煤灰抹灰砂浆
5.3.1 水泥粉煤灰抹灰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强度等级应为 M5、M10、M15。
2 配制水泥粉煤灰抹灰砂浆不应使用砌筑水泥。 3 拌合物的表观密度不宜小于 1900kg/m3。
4 保水率不宜小于 82%,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 0.15Mpa。
5.3.2 水泥粉煤灰抹灰砂浆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粉煤灰取代水泥的用量不宜超过 30%。
2 用于外墙时,水泥用量不宜少于 250kg/m3。
3 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可按表 5.3.2 选用。
表 5.3.2 水泥粉煤灰抹灰砂浆配合比的材料用量( kg/m3)
强度等级 |
水 泥 |
粉煤灰 |
砂 |
水 |
M5 |
250~290 |
内掺,等量取 代水泥量的 10%~30% |
1m3 砂的堆积密 度值 |
270~320 |
M10 |
320~350 |
|||
M15 |
350~400 |
5.4 水泥石灰抹灰砂浆
5.4.1 水泥石灰抹灰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强度等级应为 M2.5 、M5、M7.5 、M10。
2 拌合物的表观密度不宜小于 1800kg/m3。
3 保水率不宜小于 88%,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 0.15Mpa。
5.4.2 水泥石灰抹灰砂浆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可按表 5.4.2 选用。
表 5.4.2 水泥石灰抹灰砂浆配合比的材料用量(kg/m3)
强度等级 |
水 泥 |
石灰膏 |
砂 |
水 |
M2.5 |
200~230 |
(350~400)-C |
1m3 砂的堆积密 度值 |
180~280 |
M5 |
230~280 |
|||
M7.5 |
280~330 |
|||
M10 |
330~380 |
注:表中 C 为水泥用量。
5.5 掺塑化剂水泥抹灰砂浆
5.5.1 掺塑化剂水泥抹灰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强度等级应为 M5、M10、M15。
2 拌合物的表观密度不宜小于 1800kg/m3。
3 保水率不宜小于 88%,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 0.15Mpa。 4 使用时间不应大于 2.0h。
5.5.2 掺塑化剂水泥抹灰砂浆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可按表 5.5.2
选用。
表 5.5.2 掺塑化剂水泥抹灰砂浆配合比的材料用量( kg/m3)
强度等级 |
水 泥 |
砂 |
水 |
M5 |
260~300 |
1m3 砂的堆积密度值 |
250~280 |
M10 |
330~360 |
||
M15 |
360~410 |
5.6 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
5.6.1 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抗压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M5.0。
2 宜为专业工厂生产的干混砂浆,且用于面层时,宜采用不 含砂的水泥基腻子。
3 砂浆种类应与使用条件相匹配。
4 宜采用 42.5 级通用硅酸盐水泥。
5 宜选用粒径不大于 1.18mm 的细砂。
6 应搅拌均匀,静停时间不宜少于 6min,拌合物不应有生 粉团。
7 可操作时间宜为 1.5h~4.0h。
8 保水率不宜小于 99% ,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 0.30Mpa。 9 具有防水性能要求的,抗渗性能不应小于 P6 级。
10 抗压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象国家标准《水泥胶砂强度 检验方法》GB/T17671 的规定。
5.7 石膏抹灰砂浆
5.7.1 石膏抹灰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抗压强度不应小于 4.0Mpa。
2 宜为专业工厂生产的干混砂浆。
3 应搅拌均匀,拌合物不应有生粉团,且应随伴随用。
4 初凝时间不应小于 1.0h,终凝时间不应大于 8.0h,且凝 结时间的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粉刷石膏》JC/T517 的 规定。
5 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 0.40 Mpa。
6 宜掺加缓凝剂。
7 抗压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粉刷石膏》 JC/T517 的规定。
5.7.2 抗压强度为 4.0 Mpa 石膏抹灰砂浆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可 按表 5.7.2 选用。
表 5.7.2 抗压强度为 4.0 Mpa石膏抹灰砂浆配合比的材料用量(kg/m3)
石 膏 |
砂 |
水 |
450~650 |
1m3 砂的堆积密度值 |
260~400 |
5.8 配合比试配、调整与确定
5.8.1 抹灰砂浆试配时,应考虑工程实际需求,搅拌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《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》JGJ98 的规定,试配强度 应按本规程第 5.1.1 条确定。
5.8.2 查表选取抹灰砂浆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后,应先进行试拌, 测定拌合物的稠度和分层度(或保水率),当不能满足要求时,应 调整材料用量, 直到满足要求为止。
5.8.3 抹灰砂浆试配时,至少应采用 3 个不同的配合比,其中 一个配合比应为按本规程查表得出的基准配合比,其余两个配合 比的水泥用量应按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和减少 10%。在保证稠度、 分层度(或保水率)满足要求的条件下,可将用水量或石灰膏、 粉煤灰等矿物掺合料用量作相应调整。
5.8.4 抹灰砂浆的试配稠度应满足施工要求,并应按现行行业 标准《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》JGJ/T70 分别测定不同 配合比砂浆的抗压强度、分层度(或保水率)及拉伸粘结强度。 符合要求的且水泥用量最低的配合比,作为抹灰砂浆配合比。
5.8.5 抹灰砂浆的配合比还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校正:
1 应按下式计算抹灰砂浆的理论表观密度值:
rt = Σ Qi (5.8.5-1)
式中: ρt——砂浆的理论表观密度值(kg/m3);
Q ——每立方米砂浆中各种材料用量(kg)
2 应按下式计算砂浆配合比校正系数(δ):
δ= ρc/ρt (5.8.5-2)
式中: ρc——砂浆的实测表观密度值(kg/m3)。
3 当砂浆实测表观密度值与理论表观密度值之差的绝对值 不超过理论表观密度值的 2%时,按本规程第 5.8.4 条选定的配合比,可确定为抹灰砂浆的配合比; 当超过 2%时,应将配合比 中每项材料用量乘以校正系数(δ) 后,可确定为抹灰砂浆的配 合比。
5.8.6 预拌砂浆生产前,应按本规程第 5.8.1 条~第 5.8.5 条 的步骤进行试配、调整与确定。
5.8.7 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、石膏抹灰砂浆试配时的稠度、抗 压强度及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本规程第 3.0.9 条、第 5.6 节和第
5.7 节的规定。
6 施 工
6.1 内墙抹灰
6.1.1 内墙抹灰基层宜进行处理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对于烧结砖砌体的基层,应清除表面杂物、残留灰浆、舌 头灰、尘土等,并应在抹灰前一天浇水润湿,水应渗入墙面内 10mm~20mm。抹灰时,墙面不得有明水。
2 对于蒸压灰砂砖、蒸压粉煤灰砖、轻骨料混凝土、轻骨料 混凝土空心砌块的基层,应清除表面杂物、残留灰浆、舌头灰、 尘土等,并可在抹灰前浇水润湿墙面。
3 对于混凝土基层,应先将基层表面的尘土、污垢、油渍等 清除干净,再采取下列方法之一进行处理:
1) 可将混凝土表面凿成麻面;抹灰前一天,应浇水润湿, 抹灰时基层表面不得有明水;
2) 可在混凝土基层表面涂抹界面砂浆,界面砂浆应先加 水搅拌均匀,无生粉团后再进行满批刮,并应覆盖全部基层表面,厚度不宜大于 2mm。在界面砂浆表面稍 收浆后再进行抹灰。
4 对于加气混凝土砌块基层,应先将基层清扫干净,再采用 下列方法之一进行处理:
1) 可浇水润湿,水应渗入墙面内 10mm~20mm,且墙面 不得有明水;
2) 可涂抹界面砂浆,界面砂浆应先加水搅拌均匀,无生 粉团后再进行满批刮,并应覆盖全部基层表面,厚度 不宜大于 2mm。在界面砂浆表面稍收浆后再进行抹 灰。
5 对于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和混凝土多孔砖砌体的基 层,应将基层表面的尘土、污垢、油渍等清扫干净,并不得浇水润湿。
6 采用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时,基层应清理干净,可不浇水 润湿。
7 采用石膏抹灰砂浆时,基层可不进行界面增强处理,应浇 水润湿。
6.1.2 内墙抹灰时,应先吊垂直、套方、找规矩、做灰饼,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基层表面平整垂直情况,用一面墙做基 准, 进行吊垂直、套方、找规矩,并应经检查后再确定抹灰厚度, 抹灰厚度不宜小于 5mm。
2 当墙面凹度较大时,应分层衬平,每层厚度不应大于 7mm~9mm。
3 抹灰饼时,应根据室内抹灰要求确定灰饼的正确位置,并 应先抹上部灰饼,再抹下部灰饼,然后用靠尺板检查垂直与平整。
灰饼宜用 M15 水泥砂浆抹成 50mm方形。
6.1.3 墙面冲筋(标筋)应符合下列规定
1 当灰饼砂浆硬化后,可用与抹灰层相同的砂浆冲筋。
2 冲筋根数应根据房间的宽度和高度确定。当墙面高度小于 3.5m 时,宜做立筋,两筋间距不宜大于 1.5m;墙面高度大于 3.5m 时,宜做横筋,两筋间距不宜大于 2m。
6.1.4 内墙抹灰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冲筋 2h 后,可抹底灰。
2 应先抹一层薄灰,并应压实、覆盖整个基层,待前一层六 七成干时,再分层抹灰、找平。
6.1.5 细部抹灰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墙、柱间的阳角应在墙、柱抹灰前,用 M20 以上的水泥砂 浆做护角。自地面开始,护角高度不宜小于 1.8m,每侧宽度宜为
50mm。
2 窗台抹灰时,应先将窗台基层清理干净,并应将松动的砖 或砌块重新补砌好,再将砖或砌块灰缝划深 10mm,并浇水润湿, 然后用 C15 细石混凝土铺实,且厚度应大于 25mm。24h 后,应先 采用界面砂浆抹一遍,厚度应为 2mm,然后再抹 M20 水泥砂浆面 层。
3 抹灰前应对预留孔洞和配电箱、槽、盒的位置、安装进行 检查,箱、槽、盒外口应与抹灰面齐平或略低于抹灰面。应先抹 底灰,抹平后,应把洞、箱、槽、盒周边杂物清除干净,用水将 周边润湿,并用砂浆把洞口、箱、槽、盒周边压抹平整、光滑。 再分层抹灰,抹灰后,应把洞、箱、槽、盒周边杂物清除干净, 再用砂浆抹压平整、光滑。
4 水泥踢脚(墙裙)、梁、柱等应用 M20 以上的水泥砂浆分层抹灰。 当抹灰层需具有防水、防潮功能时,应采用防水砂浆。
6.1.6 不同材质的基体交接处,应采取防治开裂的加强措施; 当采用加强网时,每侧铺设宽度不应小于 100mm。
6.1.7 水泥基抹灰砂浆凝结硬化后,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,养 护时间不应少于 7d。
6.2 外 墙 抹 灰
6.2.1 外墙抹灰的基层处理应按本规程第 6.1.1 条执行。
6.2.2 门窗框周边缝隙和墙面其他孔洞的封堵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封堵缝隙和孔洞应在抹灰前进行。
2 门窗框周边缝隙的封堵应符合设计要求,设计未明确时, 可用 M20 以上砂浆封堵严实。
3 封堵时,应先将缝隙和孔洞内的杂物、灰尘等清理干净, 再浇水润湿,然后用 C20 以上混凝土堵严。
6.2.3 外墙抹灰前,应先吊垂直、套方、找规矩、做灰饼、冲 筋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外墙找规矩时,应先根据建筑物高度确定放线方法,然后 按抹灰操作层抹灰饼。
2 每层抹灰时应以灰饼做基准冲筋。
6.2.4 外墙抹灰应在冲筋 2h 后再抹底灰,并应先抹一层薄灰, 且应压实并覆盖整个基层,待前一层六七成干时,再分层抹灰、 找平。每层每次抹灰厚度宜为 5mm~7mm,如找平有困难需增加 厚度,应分层分次逐步加厚。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 35mm时, 应采取加强措施, 并应经现场负责人认定。
6.2.5 弹线分格、粘分格条、抹面层灰时,应根据图纸和构造 要求,先弹线分格、粘分格条,待底层七八成干后再抹面层灰。
6.2.6 细部抹灰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在抹檐口、窗台、窗眉、阳台、雨篷、压顶和突出墙面的 腰线以及装饰凸线时,应有流水坡度,下面应做滴水线(槽),不 得出现倒坡。窗洞口的抹灰层应深入窗框周边的缝隙内,并应堵 塞密实。 做滴水线(槽)时,应先抹立面,再抹顶面,后抹底面, 并应保证其流水坡度方向正确。
2 阳台、窗台、压顶等部位应用 M20 以上水泥砂浆分层抹灰。 6.2.7 水泥基抹灰砂浆凝结硬化后,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,养 护时间不应少于 7d。
6.2.8 用于外墙的抹灰砂浆宜掺加纤维等抗裂材料。
6.2.9 当抹灰层需具有防水、防潮功能时,应采用防水砂浆。
6.3 混凝土顶棚抹灰
6.3.1 混凝土顶棚抹灰前,应先将楼板表面附着的杂物清除干 净,并应将基面的油污或脱模剂清除干净,凹凸处应用聚合物水 泥抹灰砂浆修补平整或剔平。
6.3.2 抹灰前,应在四周墙上弹出水平线作为控制线,先抹顶 棚四周,再圈边找平。
6.3.3 预制混凝土顶棚抹灰厚度不宜大于 10mm;现浇混凝土顶 棚抹灰厚度不宜大于 5mm。
6.3.4 混凝土顶棚找平、抹灰,抹灰砂浆应与基体粘结牢固, 表面平顺。
6.4 季节性施工要求
6.4.1 冬期抹灰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建筑工程冬期施工 规程》JGJ104 的有关规定, 并应采取保温措施。抹灰时环境温度 不宜低于 5℃。
6.4.2 冬期室内抹灰施工时,室内应通风换气,并应监测室内 温度。冬期施工时,不宜浇水养护。
6.4.3 冬期施工, 抹灰层可采用热空气或带烟囱的火炉加速干 燥。当采用热空气时,应设通风排湿。
6.4.4 湿拌抹灰砂浆冬期施工时,应适当缩短砂浆凝结时间, 但应经试配确定。湿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应采取保温措施。
6.4.5 寒冷地区不宜进行冬期施工。
6.4.6 雨天不宜进行外墙抹灰,施工时,应采取防雨措施, 且 抹灰砂浆凝结前不应受雨淋。
6.4.7 在高温、多风、空气干燥的季节进行室内抹灰时,宜对 门窗进行封闭。
6.4.8 夏季施工时,抹灰砂浆应随拌随用,抹灰时应控制好各 层抹灰的间隔时间。当前一层过于干燥时,应先洒水润湿,再抹第二层灰。
6.4.9 夏季气温高于 30℃时,外墙抹灰应采取遮阳措施, 并应 加强养护。
7 质量验收
7.0.1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按本规程附录 B 填写质量验收记录表。
7.0.2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:
1 工程施工图、设计说明或其他设计文件。
2 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、进场验收记录和 复验报告。
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。
4 砂浆配合比报告及试块抗压强度检验报告。
5 外墙及顶棚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检测报告。
6 抹灰工程施工记录。
7.0.3 抹灰工程验收前,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:
1 相同砂浆品种、强度等级、施工工艺的室外抹灰工程,每 1000m2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, 不足 1000m2 的,也应划分为一个 检验批。
2 相同砂浆品种、强度等级、施工工艺的室内抹灰工程,每 50 个自然间(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 30 m2 为一间)应划 分为一个检验批, 不足 50 间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。
7.0.4 每个检验批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室外每 100 m2 应至少抽查一处,每处不得少于 10 m2。
2 室内应至少抽查 10% ,并不得少于 3 间;不足 3 间时, 应全数检查。
7.0.5 砂浆抗压强度试块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砂浆抗压强度验收时,同一检验批砂浆试块不应少于 3 组。
2 砂浆试块应在使用地点或出料口随机取样,砂浆稠度应与 实验室的稠度一致。
3 砂浆试块的养护条件应与实验室的养护条件相同。
7.0.6 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检测时,相同砂浆品种、强度等级、 施工工艺的外墙、顶棚抹灰工程每 5000 m2 应为一个检验批, 每
个检验批应取一组试件进行检测,不足 5000 m2 的也应取一组。
主控项目
7.0.7 抹灰砂浆的品种、配合比应符合设计和本规程的规定。 检查方法:检查工程设计文件、施工记录。
7.0.8 抹灰所用原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本规程的规 定。水泥的强度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,界面剂的粘结性能复验应 合格。
检查方法:检查产品合格证书、 进场(厂) 验收记录、复验 报告。
7.0.9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,抹灰层 应无脱层,空鼓面积不应大于 400cm2 ,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。
检查方法:观察;用小锤轻击。
7.0.10 同一验收批的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 表 7.0.10 中的规定值,且最小值应大于或等于表 7.0.10 中规定 值的 75% 。当同一验收批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少于 3 组时, 每组试件拉伸粘结强度均应大于或等于本规程表 7.0.10 中的规 定值。
检查方法:检查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实体检测记录。
7.0.11 同一验收批的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 计强度等级值,且抗压强度最小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 的 75% 。当同一验收批试块少于 3 组时,每组试块抗压强度均应 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。
检查方法:检查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。
表 7.0.10 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的规定值
抹灰砂浆品种 |
拉伸粘结强度(Mpa) |
水泥抹灰砂浆 |
0.20 |
水泥粉煤灰抹灰砂浆、水泥石灰抹灰砂 浆、掺塑化剂水泥抹灰砂浆 |
0.15 |
聚合物水泥抹灰砂浆 |
0.30 |
预拌抹灰砂浆 |
0.25 |
7.0.12 当内墙抹灰工程中抗压强度检验不合格时,应在现场对 内墙抹灰层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检测,并应以其检测结果为准。当 外墙或顶棚抹灰施工中抗压强度检验不合格时,应对外墙或顶棚 抹灰砂浆加倍取样进行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检测,并应以其检测 结果为准。
一般项目
7.0.13 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、洁净、接槎平整、阴阳角顺直,设 分格缝时,分格缝应清晰。
2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、洁净、无接槎痕、阴阳角挺直,颜 色均匀,设分格缝时,分格缝的边界线应清晰美观。
检查方法:观察、手摸检查。
7.0.14 护角、孔洞、槽盒周围及与各构件交接处的墙面抹灰表 面应整齐、光滑,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。
检查方法:观察。
7.0.15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(槽),屋面女儿墙压顶
应做水流向内的排水坡。滴水线(槽)应整齐顺直、内高外低, 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 10mm。
检查方法:观察,尺量检查。
7.0.16 分隔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规定, 宽度和深度应均匀一 致,表面应光滑密实,棱角应完整。
检查方法:观察,尺量检查。
7.0.17 不同材料的基体交接处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 应小于 100mm。
检查方法: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。
7.0.18 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7.0.18 的规定。
表 7.0.18 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 偏差和检验方法
序号 |
项 目 |
允许偏差(mm) |
检验方法 |
|
普通抹灰 |
高级抹灰 |
|||
1 |
立面垂直度 |
+4 0 |
+3 0 |
用 2m垂直检测尺检查 |
2 |
表面平整度 |
+4 0 |
+3 0 |
用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|
3 |
阴阳角方正 |
+4 0 |
+3 0 |
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|
4 |
分隔条(缝)直线度 |
+4 0 |
+3 0 |
拉 5m线,不足 5m拉通线, 用钢直尺检查 |
5 |
墙裙、勒脚 上口直线度 |
+4 0 |
+3 0 |
拉 5m线,不足 5m拉通线, 用钢直尺检查 |
注:1 普通抹灰,上表第三项阴阳角方正可不检查。
2 顶棚抹灰,上表第二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,但应平顺。
附录 A 抹灰砂浆现场拉伸粘结强度试验方法
A.0.1 抹灰砂浆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应在抹灰层施工完成 28d 后
进行。
A.0.2 抹灰砂浆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应采用下列试验仪器:
1 拉伸粘结强度检测仪: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数显式粘结 强度检测仪》JG3056 的规定。
2 钢直尺:分度值应为 1mm。
3 手持切割锯。
4 胶粘剂:粘结强度宜大于 3.0Mpa。
5 顶部拉拔板:用45 号钢或鉻钢材料制作,长×宽为 100mm ×100mm,厚度 6mm~8mm 的方形板,或直径为 50mm 的圆形
板。拉拔板中心位置应有与粘结强度检测仪连接的接头。 A.0.3 抹灰砂浆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:
1 在抹灰层达到规定龄期时进行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取样,且 取样面积不应小于 2m2 ,取样数量应为 7 个。
2 按顶部拉拔板的尺寸切割试样,试样尺寸应与拉拔板的尺 寸相同。切割应深入基层,且切入基层的深度不应大于 2mm。损 坏的试样应废弃。
3 粘贴顶部拉拔板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 在粘贴前,应清除顶部拉拔板及抹灰层表面污渍并保 持干燥,当现场温度低于 5℃时,顶部拉拔板宜先预 热;
2) 胶粘剂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配比使用,应搅拌均匀、 随用随配、涂布均匀,硬化前不得受水浸;
3) 顶部拉拔板粘贴后应及时用胶带等进行固定。 4 在顶部拉拔板上安装带有万向接头的拉力杆。
5 安装专用穿心式千斤顶,拉力杆应通过穿心千斤顶中心, 并应与顶部拉拔板垂直。
6 调整千斤顶活塞,是活塞伸出 2 mm,并将数字式显示器 调零,再拧紧拉力杆螺母。
7 匀速摇转手柄升压,直至抹灰层断开, 并按表 A.0.3 记 录粘结强度检测仪的数字显示器峰值(粘结力检测值)。
8 检测后降压至千斤顶复位,取下拉力杆螺母及拉力杆。
9 测量断面边长,在各边分别距外侧 10 mm处测量两个数 值或相互垂直测量两个直径,取其平均值作为边长值或直径(精 确到 1mm),并按表 A.0.3 记录。
10 将顶部拉拔板表面胶粘剂清理干净,用 50 号砂布擦拭拉 拔板表面直至出现光泽。
11 将拉拔板放置在干燥处,再次使用前应将拉拔板表面污 渍清除干净。
表 A.0.3 抹灰层与基体粘结强度检测记录表
委托单位 |
检测日期 |
||||||||
工程名称 |
环境温度 |
||||||||
仪器及编号 |
胶粘剂 |
||||||||
基体材料 |
部位 (外墙、顶棚) |
界面处理 |
抹灰砂浆 品种 |
||||||
各层抹灰砂 浆强度等级 |
各层抹灰 厚度(mm) |
||||||||
试件编号 |
龄期 (d) |
断面面积 (mm2) |
粘结力 (kN) |
粘结强度 (Mpa) |
断开形式 |
取样部位 |
备注 |
||
A.0.4 抹灰层与基体拉伸粘结强度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判定应符 合下列规定:
1 当破坏发生在抹灰砂浆与基层连接界面时,检测结果可认 定为有效(图 A.0.4-1)。
2 当破坏发生在抹灰砂浆层内时,检测结果可认定为有效 (图 A.0.4-2)。
图A.0.4-1 图A.0.4-2
1—顶部拉拔板; 2—粘结层
3—抹灰砂浆; 4—基层
3 当破坏发生在基层内,检测数据大于或等于粘结强度规定 值时,检测结果可认定为有效;试验数据小于粘结强度规定值时, 检测结果应认定为无效(图 A.0.4-3)。
4 当破坏发生在粘结层,检测数据大于或等于粘结强度规定 值时,检测结果可认定为有效;检测数据小于粘结强度规定值时,
检测结果应认定为无效(图 A.0.4-4)。
图A.0.4-3
图A.0.4-4
A.0.5试验结果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:
试样拉伸粘结强度应按下式计算:
式中: Ri ——第 i 个试样的粘结强度(Mpa),精确到 0.1Mpa; Xi ——第 i 个试样的粘结力(N),精确到 1N;
Si ——第 i 个试样的断面面积(mm2),精确到 1 mm2。
2 应取 7 个试样拉伸粘结强度的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。当 7 个测定值中有一个超出平均值的 20% ,应去掉最大值和最小值, 并取剩余 5 个试样粘结强度的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。当剩余 5 个 测定值中有一个超出平均值的 20%,应再次去掉其中的最大值和 最小值,取剩余三个试样粘结强度的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。当 5 个测定值中有两个超出平均值的 20% ,该组试验结果应判定为无 效。
A.0.6 对现场拉伸粘结强度试验结果有争议时,应以采用方形 顶部拉拔板测定的测试结果为准。
附录 B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
B.0.1 一般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 B.0.1 填写。
表 B.0.1 一般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
工程名称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
分项工程名称 |
验收部位 |
|||||||||||||||||||||
施工单位 |
项目经理 |
专业工长 (施工员) |
||||||||||||||||||||
分包单位 |
分包项目经理 |
施工班组长 |
||||||||||||||||||||
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
抹灰砂浆的质量验收规定 |
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|
监理(建设) 单位验收记录 |
||||||||||||||||||||
主 控 项 目 |
1 |
配合比 |
7.0.7 |
|||||||||||||||||||
2 |
原材料质量 |
7.0.8 |
||||||||||||||||||||
3 |
层粘结及面层质量 |
7.0.9 |
||||||||||||||||||||
4 |
抹灰层拉伸粘 结 强度实体检测结果 |
7.0.10 |
||||||||||||||||||||
5 |
试块抗压强度 |
7.0.11 |
||||||||||||||||||||
一 般 项 目 |
1 |
表面 质量 |
普通抹灰 |
7.0.13(1) |
||||||||||||||||||
高级抹灰 |
7.0.13(2) |
|||||||||||||||||||||
2 |
护角、孔洞、槽、 盒周围的表面质量 |
7.0.14 |
||||||||||||||||||||
3 |
滴水线(槽)设置 |
7.0.15 |
||||||||||||||||||||
4 |
分格缝设置 |
7.0.16 |
||||||||||||||||||||
5 |
加强网搭接宽度 |
7.0.17 |
||||||||||||||||||||
6 |
允 许 偏 差 mm |
立面垂直度 |
高级抹灰 |
3 |
||||||||||||||||||
普通抹灰 |
4 |
|||||||||||||||||||||
表面平整度 |
高级抹灰 |
3 |
||||||||||||||||||||
普通抹灰 |
4 |
|||||||||||||||||||||
阴阳角方正 |
高级抹灰 |
3 |
||||||||||||||||||||
普通抹灰 |
4 |
|||||||||||||||||||||
分隔条(缝) 直线度 |
高级抹灰 |
3 |
||||||||||||||||||||
普通抹灰 |
4 |
|||||||||||||||||||||
墙裙、勒脚上 口直线度 |
高级抹灰 |
3 |
||||||||||||||||||||
普通抹灰 |
4 |
|||||||||||||||||||||
质量检查记录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
施工单位检查结果评定 |
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: 技术负责人: 年 月 日 |
|||||||||||||||||||||
监理(建设单位)验收结论 |
专业监理工程师: (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) 年 月 日 |
B.0.2 一般抹灰工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 B.0.2 填写。
表 B.0.2 一般抹灰工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
编号:
工程名称 |
结构类型 |
检验批数 |
||||||
施工单位 |
项目经理 |
项目技术负责人 |
||||||
分包单位 |
分包单位负责人 |
分包项目经理 |
||||||
序号 |
检验批部位、区段 |
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|
监理(建设) 单位验收结论 |
|||||
1 |
||||||||
2 |
||||||||
3 |
||||||||
4 |
||||||||
5 |
||||||||
6 |
||||||||
7 |
||||||||
8 |
||||||||
9 |
||||||||
10 |
||||||||
11 |
||||||||
12 |
||||||||
13 |
||||||||
14 |
||||||||
15 |
||||||||
16 |
||||||||
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实体检测结果 (按本规程 7.0.6,7.0.10 条): |
共检测 合 格 检测结论: |
组 组 |
||||||
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 |
||||||||
备 注 |
||||||||
施工单位 检查结论 |
项目专业 技术负责人: 年 月 日 |
监理(建设) 验收结论 |
专业监理工程师: (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 负责人) 年 月 日 |
本规程用词说明
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,对于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:
1)表示很严格,非这样做不可的:
正面词采用“必须”;反面词采用“严禁”。 2)表示严格,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:
正面词采用“应 ”;反面词采用“不应 ”或“不得 ”。 3)表示允许稍有选择,在条件许可时,首先应这样做的:
正面词采用“宜 ”;反面词采用“不宜 ”。
4)表示有选择,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,采用“可 ”。
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:“应按…… 执行 ”或“应符合……的规定 ”。
引用标准目录
1 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210
2 《通用硅酸盐水泥》GB 175
3 《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》GB/T 1596
4 《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》GB/T 17671
5 《砌筑水泥》GB/T 3183
6 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》GB 6566
7 《建筑石膏》GB/T 9776
8 《普通混凝土用砂、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》JGJ 52
9 《混凝土用水标准》JGJ 63
10 《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》JGJ/ T 70
11 《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》JGJ 98
12 《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》JGJ 104
13 《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》JGJ/ T 223
14 《预拌砂浆》JG/ T 230
15 《数显式粘结强度检测仪》JGJ 3056
16 《建筑生石灰粉》JC/ T 480
17 《粉刷石膏》JC/ T 517
18 《混凝土界面处理剂》JC/ T 9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