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材用建筑密封胶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天然石材接缝用建筑密封胶的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天然石材接缝嵌填用建筑密封胶,不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承受荷载的结构密封胶。
2 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
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 13477-1992
GB 16776-1997
JC/T 881-2001
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
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
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胶
3 分类
3.1 品种
密封胶按聚合物区分,如:硅酮类---代号 SR、聚氨酯类-代号 PU、聚硫类一代号 PS、硅酮改性类-代号 MS 等。
密封胶按组份分为单组份(I) 和多组份(Ⅱ)
3.2 级别
3.2.1 密封胶按位移能力分为25 、20 、12.5.三个级别(见表1)。
表 1 密封胶级别
级 别 |
试验拉压幅度(%) |
位移能力(%) |
25 |
±25.0 |
25 |
20 |
±20.0 |
20 |
12.5 |
±12.5 |
12.5 |
3.3 次级别
3.3.1 25、20级密封胶按拉伸模量分为低模量(LM)和高模量(HM)两个次级别。
3.3.2 弹性恢复率不少于40%的12.5级密封胶为弹性密封胶(E)。
25、20、12.5E 级密封胶称为弹性密封胶。
3.4 产品标记
产品按下列顺序标记:名称、品种、级别、次级别、标准号。
标记示例:
4 技术要求
4.1 外观
4.1.1 产品应为细腻、均匀膏状物,不应有气泡、结皮或凝胶。
4.1.2 产品的颜色与供需双方商定的样品相比,不得有明显差异。多组份产品各组份的颜色应有明显差异。
4.2 密封胶适用期指标由供需双方商定(仅适用于多组份)。
4.3 物理力学性能
密封胶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表 2 物理力学性能
序 号 |
项 目 |
技 术 指 标 |
||||||||
25LM |
25HM |
20LM |
20HM |
|||||||
1 |
下垂度,mm ≤ |
垂直 |
3 |
|||||||
水平 |
无变形 |
|||||||||
2 |
表千时间,h≤ |
3 |
||||||||
3 |
挤出性,mL/min ≥ |
80 |
||||||||
4 |
弹性恢复率, %≥ |
80 |
80 |
40 |
||||||
5 |
拉伸模量 MPa |
23℃ -20℃ |
≤0.4 和 ≤0.6 |
>0.4 或 >0.6 |
≤0.4 和 ≤0.6 |
>0.4 或 >0.6 |
|
|||
6 |
定伸粘结性 |
无 破 坏 |
续表2
7 |
浸水后定伸粘结性 |
无 破 坏 |
|
8 |
热压·冷拉后的粘结性 |
无 破 坏 |
|
9 |
污染性,mm ≤ |
污染深度 |
1.0 |
污染宽度 |
|||
10 |
紫外线处理 |
表面无粉比、龟裂, -25℃无裂纹 |
5 试验方法
5.1 一般规定
5.1.1 标准试验条件
试验室的标准试验条件:温度(23±2)℃,相对湿度(50±5)%。
5.1.2 试件制备
制备试件前,用于试验的密封胶应在标准条件下放置24h 以上。试验基材选用合适的清洁剂清洁。
制备时,单组份试样应用挤枪从包装容器中直接挤出注模,使试样充满模具内腔,避免形成气泡。挤注与修整应尽快完成,防止试样在成型完毕前结膜。
多组份试样应按生产厂注明的比例混合均匀,避免形成气泡。若事先无特殊要求,混合后应在30min内完成注模和修整。
注:实际工程用基材应按 GB 16776-1997附录A 进行相容性试验。
粘结试件形状、数量、试件处理见表3。
表 3 粘结试件数量
序号 |
项 目 |
基 材 |
数 量 ( 个 ) |
制备方法 |
试件处理 |
||
试验组 |
备用组 |
||||||
1 |
弹性恢复率 |
U型铝条 |
3 |
一 |
按GB/T13477-1992 第11章图5 |
按GB/T13477-1992 第9章A法 |
|
2 |
拉伸模量 |
23℃ -20℃ |
结构密 实的花 岗石 |
3 |
一 |
见图1 |
|
3 |
一 |
||||||
3 |
定伸粘结性 |
3 |
3 |
||||
4 |
浸水后定伸粘结性 |
3 |
3 |
||||
5 |
热压·冷拉后的粘结性 |
3 |
3 |
按JC/T881-2001 附录B |
|||
6 |
污染性 |
白色大 理石 |
12 |
一 |
按GB/T13477-1992 第 9 章 A 法 |
||
注:1.2~5项可采用GB/T13447-1992中图6的试件形状,仲裁检验必须采用本标准图1的试件形状。 2.按密封胶生产厂商的要求可以使用底涂料。 3.基材也可按供需双方的要求选用其客观存在材料。 4.A法试件处理的多组份密封胶试件可放置14d。 |
1——石材;2———垫块;3—-密封胶
图 1 试件
5.2 外观
单组份密封胶挤出刮平后目测,多组份密封胶混合均匀后刮平目测。
5.3 下垂度
按GB/T 13477~1992 第7章试验,模具选用型b 型,试件在(50±2)℃的恒温箱内放置24h。
5.4 表干时间
按 GB/T 13477-1992 第5章试验。
5.5 挤出性
按GB/T 13477-1992 第4章试验,喷嘴内径为6mm。
5.6 适用期
按 GB/T 13477-1992 中4.2.2试验,描绘出从混合开始的时间与挤出率的关系曲线,读取挤出速度为
50mL/min 的对应时间即为适用期。
5.7 弹性恢复率
按GB/T 13477-1992 第11章试验。试验伸长率见表4。
5.8 拉伸模量
拉伸模量以相应伸长率时的强度表示。按 GB/T 13477-1992 第9章试验。测定并计算试件拉伸至表4
规定的相应伸长率时的强度(MPa)作为模量,其平均值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。
5.9 定伸粘结性
5.9.1 试验步骤
在标准条件下按GB/T 13477-1992第10章试验。试验伸长率见表4。
表 4 试验伸长率和压缩率
项 目 |
试 验 伸 长 率,(%) |
|||||
25LM |
25HM |
20LM |
20HM |
12.5E |
||
弹性恢复率 |
100(24.0mm} |
60(19.2mm) |
60(19.2mm) |
|||
拉伸模量 |
100(24.0mm) |
60(19.2mm) |
|
|||
定伸粘结性 |
100(24.0mm) |
60(19.2mm) |
60(19.2mm) |
|||
浸水后定伸粘结性 |
100(24.0mm) |
60(19.2mm) |
60(19.2mm) |
|||
热压·冷拉 后粘结性 |
压缩 |
-25(9.0mm) |
-20(9.6mm) |
~12.5(10.5mm) |
||
拉伸 |
+25(15.0mm) |
+20(14.4mm) |
+12.5(13.5mm) |
|||
污染性 |
-25(9.0mm) |
-20(9.6mm) |
~12.5(10.5mm |
|||
注:1.试验伸长率为相对于原始宽度的百分率:试验伸长率%=[(最终宽度-原始宽度)/原始宽度]×100, 2.括号内数值为最终宽度值,原始宽度值为12.0mm, |
试验结束后,用精度为0.5mm 的量具测量每个试件粘结和内聚破坏深度(试件端部2mm×12mm×12mm 范围内的破坏不计,见图2中A 区),记录试件最大破坏深度(mm)。
试验后,三个试件中有两个试件“破坏”,则试验评定为“破坏”。若只有一个试件“破坏”,则另取备用的一组试件进行重复试验。若仍有一个试件“破坏”,则试验评定为“破坏”。
5.9.2 试件“破坏”的定义
弹性密封胶表面任何位置,如果粘结或内聚破坏深度超过2mm, 则试件为“破坏”(见图2),即:
A区:在2mm×12mm×12mm 体积内允许破坏,且不报告。
B区:允许破坏深度不大于2mm, 报告为“无破坏”。
C 区:破坏从密封材料表面延伸到此区域报告为“破坏”。
5.10 浸水后定伸粘结性
按 JC/T881-2001 附 录A试验,试验伸长率见表4。试件的检验和复验同5.9.1。
5.11 热压·冷拉后的粘结性
按 JC/T881-2001 附 录B试验,试件的拉伸与压缩率见表4。
第一周期结束后,检查每个试件粘结和内聚破坏情况(方法同5.9.1),无破坏的试件继续进行第二周期试验,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试件破坏。应停止试验。
第二周期试验结束后,若只有一个试件破坏,则另取备用的一组试件复验。
5.12 污染性
按附录A(标准的附录)试验,试验压缩率见表4。
5.13 紫外线处理
按 GB/T13477-1992 第8章制备三个试件,在标准条件下养护72h 后,放入GB16776-1997 附录 A4 规定的紫外线箱中照射240h, 密封胶对着光源。然后取出,观察密封胶表面有无龟裂、粉化。
试件表面有龟裂、粉化即为不合格。若无龟裂、粉化,将试件与直径12.5mm圆棒一起放入达到(-25±2)℃的低温箱中,在此温度下放置24h, 将试件在此温度绕圆棒弯曲180°,密封胶面朝外,弯曲时间1s,弯曲后立即检查密封胶表面开裂、剥离及粘结破坏情况。
试件紫外线处理后表面应无龟裂、粉化,低温弯曲后无裂纹及剥离与粘结破坏。
X-Y 轴视图
前视图
X-X 轴视图
图 2 密封胶试件破坏区域图
6 检验规则
6.1 检验分类
密封胶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6.1.1 出厂检验
出厂检验项目包括:外观、下垂度、表干时间、挤出性、拉伸模量、定伸粘结性。
6.1.2 型式检验
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须按第4章要求逐项进行检验:
a. 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;
b. 正常生产时,每年至少进行一次;
c. 正式生产后,产品的配方、原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时;
d.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,恢复生产时;
e.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f.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6.2 组 批
以同一品种、同一级别的产品每2t 为一批进行检验,不足2t 也可为一批。
6.3 抽 样
支装产品在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3件包装箱,从每件包装中随机抽取2-3支样品,共取6-9支,总体积不少于2700mL 或净质量不小于3.5kg。
单组份桶装产品、双组份产品随机取样,样品总量为4kg, 取样后应立即密封包装。
6.4 判定规则
6.4.1 单项判定
6.4.1.1 下垂度、表千时间、定伸粘结性、浸水后定伸粘结性、热压·冷拉后的粘结性、紫外线处理,每 个试件都符合标准规定,则判该项合格。
6.4.1.2 挤出性、适用期试验,每个试样均符合标准规定,则判该项合格。
6.4.1.3 弹性恢复率、污染性,每组试件的算术平均值符合标准规定,则判该项合格。
6.4.1.4 拉伸模量取每种温度时每组试件的平均值。
低模量产品在23℃和-20℃时的拉伸模量均符合表2 中低模量(LM)指标规定时,则判该项合格(以修约
值判定)。
高模量产品在23℃和-20℃时的拉伸模量有一项符合表2中高模量(HM)指标规定时,则判该项合格(以修约值判定)。
6.4.2 综合判定
检验结果符合第4章的全部要求时,则判该批产品合格。
外观质量不符合4.1规定时,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检验结果有两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,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。若有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 规定时,在该批产品中再抽取同样数量的产品对该项进行单项检验,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,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7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7.1 标志
产品最小包装上应有牢固的不褪色标志,内容包括:
a. 产品名称(含组份名称);
b. 产品标记;
c. 生产口期、批号及保质期:
d. 净质量或净容量;
e. 制造方名称;
f. 商标;
g. 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。
7.2 包装
产品采用支装或桶装,包装容器应密闭。
包装桶或包装箱除应有7.1规定的标志外,还应有防雨、防潮、防日硒、防撞击标志。
7.3 运输
运输时应防止日晒雨淋、撞击、挤压包装,产品按非危险品运输。
7.4 贮存
产品应在干燥、通风、阴凉的场所贮存,贮存温度不超过27℃。
产品自生产之日起,保质期不少于6个月。
附录 A
(标准的附录)
用于多孔性基材的接缝密封胶污染性标准试验方法
A1 范围
本方法规定了接缝密封胶对多孔性基材(如大理石、石灰石、砂石、花岗石)污染的加速试验程序。
A2 试验方法概述
A2.1 本试验方法包括的接缝试件应经受如下处理:
a. 所有试件按制造商规定的位移能力等级压缩并夹紧。
b.1/3 的试件保持受压状态放置于标准条件下28d。
e.1/3 的试件保持受压状态放置于烘箱中28d。
d.1/3 的试件保持受压状态放置于荧光紫外线箱中28d。
A2.2 试验结果用目测评价表明产生的变化及污染深度和宽度的平均值。
A2.3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所有弹性密封胶和任何多孔性基材。
A3 意义和使用
A3.1 建筑材料的污染是一种美学上不希望产生的现象。本试验方法评价由于密封胶内部物质渗出在多孔 性基材上产生早期污染的可能性。由于这是一个加速试验,无法预测试验的密封胶长期使用使多孔性基材污染和变色的可能性。
A4 仪器
A4.1 通风干燥箱。
A4.2 紫外线箱:符合GB 16776—1997 附录 A4 规定。
A4.3 “C” 型夹或其它使试件保持压缩的装置。
A4.4 防粘垫块。
A4.5 遮蔽带。
A5 试验试件
A5.1 基材尺寸为(25×25×75)mm(见图1),共需24块基材,制成12个试件。
A5.2 底涂料一当制造商推荐使用底涂料时,则每个试件的两块基材中, 一块基材加底涂料,另一块不加
底涂料,试验结束后,分别记录加底涂料和不加底涂料基材的污染值。
A5.3 试件制备
在标准条件下按5.1.2制备试件,把遮蔽带贴在上表面防止密封胶固化于表面,打胶后立即将遮蔽带除去。
A6 条件
A6.1 固化试件在标准条件下放置21d, 在固化期内,于不损害密封胶的前提下,尽早除去垫块。
注 若生产者要求的单组分密封胶固化条件不同于标准条件,需满足下列要求:固化期长于21d, 固化期温度不超过50℃。
A7 步骤
A7.1 按制造商所述的密封胶位移能力将全部试件压缩并固定夹紧。
A7.2 4 个压缩试件放置于标准条件下,14d 取出2个试件,28d 再取出2个试件。
A7.3 4 个压缩试件放置于(70±2)℃烘箱中,14d 取出2个试件,28d 再取出2个试件。
A7.4 4 个压缩试件放置于紫外线箱中,胶面朝向光源,按 GB 16776-1997 附录 A4 方法照射。14d 取 出 2个试件,28d 再取出2个试件。
A7.5 所有取出试件在标准条件下放置一天冷却,检查试件的每个基材表面,判定表面的任何变化,测量 至少3点的污染宽度,记录其平均值精确到0.5mm。若使用底涂料,则需分别记录每个试件加底涂料和不加底涂料基材污染值。
A7.6 将基材从25mm 宽度方向中间敲成两块(最后的基材尺寸约为40mm×25mm×25mm), 若表面有污染,则 从最大污染表面处敲开基材,测量至少3点的污染深度,记录测量的平均值精确到0.5mm。若使用底涂料,则需分别记录每个试件加底涂料和不加底涂料基材污染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