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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CT883-2001石材用建筑密封胶

作者: 区力宾下载

 

石材用建筑密封胶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天然石材接缝用建筑密封胶的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
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天然石材接缝嵌填用建筑密封胶,不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承受荷载的结构密封胶。

2 引用标准
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

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
GB/T 13477-1992

GB 16776-1997

JC/T 881-2001

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

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

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胶

3 分类

3.1 品种

密封胶按聚合物区分,如:硅酮类---代号 SR、聚氨酯类-代号 PU、聚硫类一代号 PS、硅酮改性类-代号 MS 等。

密封胶按组份分为单组份(I) 和多组份(Ⅱ)

3.2 级别

3.2.1 密封胶按位移能力分为25 、20 、12.5.三个级别(见表1)。

1 密封胶级别

级 别

试验拉压幅度(%)

位移能力(%)

25

±25.0

25

20

±20.0

20

12.5

±12.5

12.5

3.3 次级别

3.3.1 25、20级密封胶按拉伸模量分为低模量(LM)和高模量(HM)两个次级别。

3.3.2 弹性恢复率不少于40%的12.5级密封胶为弹性密封胶(E)。

25、20、12.5E 级密封胶称为弹性密封胶。

3.4 产品标记

产品按下列顺序标记:名称、品种、级别、次级别、标准号。

标记示例:

4 技术要求

4.1 外观

4.1.1 产品应为细腻、均匀膏状物,不应有气泡、结皮或凝胶。

4.1.2 产品的颜色与供需双方商定的样品相比,不得有明显差异。多组份产品各组份的颜色应有明显差异。

4.2 密封胶适用期指标由供需双方商定(仅适用于多组份)。

4.3 物理力学性能

密封胶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
2 物理力学性能

序 号

项 目

技 术 指 标

25LM

25HM

20LM

20HM

1

下垂度,mm

垂直

3

水平

无变形

2

表千时间,h≤

3

3

挤出性,mL/min ≥

80

4

弹性恢复率, %≥

80

80

40

5

拉伸模量

MPa

23℃

-20℃

≤0.4

≤0.6

>0.4

>0.6

≤0.4

≤0.6

>0.4

>0.6

 

6

定伸粘结性

无 破 坏

续表2

7

浸水后定伸粘结性

无 破 坏

8

热压·冷拉后的粘结性

无 破 坏

9

污染性,mm

污染深度

1.0

污染宽度

10

紫外线处理

表面无粉比、龟裂, -25℃无裂纹

5 试验方法

5.1 一般规定

5.1.1 标准试验条件

试验室的标准试验条件:温度(23±2)℃,相对湿度(50±5)%。

5.1.2 试件制备

制备试件前,用于试验的密封胶应在标准条件下放置24h 以上。试验基材选用合适的清洁剂清洁。

制备时,单组份试样应用挤枪从包装容器中直接挤出注模,使试样充满模具内腔,避免形成气泡。挤注与修整应尽快完成,防止试样在成型完毕前结膜。

多组份试样应按生产厂注明的比例混合均匀,避免形成气泡。若事先无特殊要求,混合后应在30min内完成注模和修整。

注:实际工程用基材应按 GB 16776-1997附录A 进行相容性试验。

粘结试件形状、数量、试件处理见表3。

3 粘结试件数量

序号

项 目

基 材

数 量 ( 个 )

制备方法

试件处理

试验组

备用组

1

弹性恢复率

U型铝条

3

按GB/T13477-1992

第11章图5

按GB/T13477-1992

第9章A法

2

拉伸模量

23℃

-20℃

结构密 实的花

岗石

3

见图1

3

3

定伸粘结性

3

3

4

浸水后定伸粘结性

3

3

5

热压·冷拉后的粘结性

3

3

按JC/T881-2001

附录B

6

污染性

白色大

理石

12

按GB/T13477-1992

第 9 章 A 法

注:1.2~5项可采用GB/T13447-1992中图6的试件形状,仲裁检验必须采用本标准图1的试件形状。

2.按密封胶生产厂商的要求可以使用底涂料。

3.基材也可按供需双方的要求选用其客观存在材料。

4.A法试件处理的多组份密封胶试件可放置14d。

1——石材;2———垫块;3—-密封胶

图 1 试件

5.2 外观

单组份密封胶挤出刮平后目测,多组份密封胶混合均匀后刮平目测。

5.3 下垂度

按GB/T 13477~1992 第7章试验,模具选用型b 型,试件在(50±2)℃的恒温箱内放置24h。

5.4 表干时间

按 GB/T 13477-1992 第5章试验。

5.5 挤出性

按GB/T 13477-1992 第4章试验,喷嘴内径为6mm。

5.6 适用期

GB/T 13477-1992 中4.2.2试验,描绘出从混合开始的时间与挤出率的关系曲线,读取挤出速度为

50mL/min 的对应时间即为适用期。

5.7 弹性恢复率

按GB/T 13477-1992 第11章试验。试验伸长率见表4。

5.8 拉伸模量

拉伸模量以相应伸长率时的强度表示。按 GB/T 13477-1992 第9章试验。测定并计算试件拉伸至表4

规定的相应伸长率时的强度(MPa)作为模量,其平均值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。

5.9 定伸粘结性

5.9.1 试验步骤

在标准条件下按GB/T 13477-1992第10章试验。试验伸长率见表4。

4 试验伸长率和压缩率

项 目

试 验 伸 长 率,(%)

25LM

25HM

20LM

20HM

12.5E

弹性恢复率

100(24.0mm}

60(19.2mm)

60(19.2mm)

拉伸模量

100(24.0mm)

60(19.2mm)

 

定伸粘结性

100(24.0mm)

60(19.2mm)

60(19.2mm)

浸水后定伸粘结性

100(24.0mm)

60(19.2mm)

60(19.2mm)

热压·冷拉

后粘结性

压缩

-25(9.0mm)

-20(9.6mm)

~12.5(10.5mm)

拉伸

+25(15.0mm)

+20(14.4mm)

+12.5(13.5mm)

污染性

-25(9.0mm)

-20(9.6mm)

~12.5(10.5mm

注:1.试验伸长率为相对于原始宽度的百分率:试验伸长率%=[(最终宽度-原始宽度)/原始宽度]×100,

2.括号内数值为最终宽度值,原始宽度值为12.0mm,

试验结束后,用精度为0.5mm 的量具测量每个试件粘结和内聚破坏深度(试件端部2mm×12mm×12mm 范围内的破坏不计,见图2中A 区),记录试件最大破坏深度(mm)。

试验后,三个试件中有两个试件“破坏”,则试验评定为“破坏”。若只有一个试件“破坏”,则另取备用的一组试件进行重复试验。若仍有一个试件“破坏”,则试验评定为“破坏”。

5.9.2 试件“破坏”的定义

弹性密封胶表面任何位置,如果粘结或内聚破坏深度超过2mm, 则试件为“破坏”(见图2),即:

A区:在2mm×12mm×12mm 体积内允许破坏,且不报告。

B区:允许破坏深度不大于2mm, 报告为“无破坏”。

C 区:破坏从密封材料表面延伸到此区域报告为“破坏”。

5.10 浸水后定伸粘结性

按 JC/T881-2001 附 录A试验,试验伸长率见表4。试件的检验和复验同5.9.1。

5.11 热压·冷拉后的粘结性

按 JC/T881-2001 附 录B试验,试件的拉伸与压缩率见表4。

第一周期结束后,检查每个试件粘结和内聚破坏情况(方法同5.9.1),无破坏的试件继续进行第二周期试验,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试件破坏。应停止试验。

第二周期试验结束后,若只有一个试件破坏,则另取备用的一组试件复验。

5.12 污染性

按附录A(标准的附录)试验,试验压缩率见表4。

5.13 紫外线处理

按 GB/T13477-1992 第8章制备三个试件,在标准条件下养护72h 后,放入GB16776-1997 附录 A4 规定的紫外线箱中照射240h, 密封胶对着光源。然后取出,观察密封胶表面有无龟裂、粉化。

试件表面有龟裂、粉化即为不合格。若无龟裂、粉化,将试件与直径12.5mm圆棒一起放入达到(-25±2)℃的低温箱中,在此温度下放置24h, 将试件在此温度绕圆棒弯曲180°,密封胶面朝外,弯曲时间1s,弯曲后立即检查密封胶表面开裂、剥离及粘结破坏情况。

试件紫外线处理后表面应无龟裂、粉化,低温弯曲后无裂纹及剥离与粘结破坏。

X-Y 轴视图

前视图

X-X 轴视图

图 2 密封胶试件破坏区域图

6 检验规则

6.1 检验分类

密封胶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
6.1.1 出厂检验

出厂检验项目包括:外观、下垂度、表干时间、挤出性、拉伸模量、定伸粘结性。

6.1.2 型式检验

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须按第4章要求逐项进行检验:

a. 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;

b. 正常生产时,每年至少进行一次;

c. 正式生产后,产品的配方、原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时;

d.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,恢复生产时;

e.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
f.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
6.2 组 批

以同一品种、同一级别的产品每2t 为一批进行检验,不足2t 也可为一批。

6.3 抽 样

支装产品在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3件包装箱,从每件包装中随机抽取2-3支样品,共取6-9支,总体积不少于2700mL 或净质量不小于3.5kg。

单组份桶装产品、双组份产品随机取样,样品总量为4kg, 取样后应立即密封包装。

6.4 判定规则

6.4.1 单项判定

6.4.1.1 下垂度、表千时间、定伸粘结性、浸水后定伸粘结性、热压·冷拉后的粘结性、紫外线处理,每 个试件都符合标准规定,则判该项合格。

6.4.1.2 挤出性、适用期试验,每个试样均符合标准规定,则判该项合格。

6.4.1.3 弹性恢复率、污染性,每组试件的算术平均值符合标准规定,则判该项合格。

6.4.1.4 拉伸模量取每种温度时每组试件的平均值。

低模量产品在23℃和-20℃时的拉伸模量均符合表2 中低模量(LM)指标规定时,则判该项合格(以修约

值判定)。

高模量产品在23℃和-20℃时的拉伸模量有一项符合表2中高模量(HM)指标规定时,则判该项合格(以修约值判定)。

6.4.2 综合判定

检验结果符合第4章的全部要求时,则判该批产品合格。

外观质量不符合4.1规定时,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
检验结果有两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,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。若有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 规定时,在该批产品中再抽取同样数量的产品对该项进行单项检验,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,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
7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
7.1 标志

产品最小包装上应有牢固的不褪色标志,内容包括:

a. 产品名称(含组份名称);

b. 产品标记;

c. 生产口期、批号及保质期:

d. 净质量或净容量;

e. 制造方名称;

f. 商标;

g. 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。

7.2 包装

产品采用支装或桶装,包装容器应密闭。

包装桶或包装箱除应有7.1规定的标志外,还应有防雨、防潮、防日硒、防撞击标志。

7.3 运输

运输时应防止日晒雨淋、撞击、挤压包装,产品按非危险品运输。

7.4 贮存

产品应在干燥、通风、阴凉的场所贮存,贮存温度不超过27℃。

产品自生产之日起,保质期不少于6个月。

附录 A

(标准的附录)

用于多孔性基材的接缝密封胶污染性标准试验方法

A1 范围

本方法规定了接缝密封胶对多孔性基材(如大理石、石灰石、砂石、花岗石)污染的加速试验程序。

A2 试验方法概述

A2.1 本试验方法包括的接缝试件应经受如下处理:

a. 所有试件按制造商规定的位移能力等级压缩并夹紧。

b.1/3 的试件保持受压状态放置于标准条件下28d。

e.1/3 的试件保持受压状态放置于烘箱中28d。

d.1/3 的试件保持受压状态放置于荧光紫外线箱中28d。

A2.2 试验结果用目测评价表明产生的变化及污染深度和宽度的平均值。

A2.3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所有弹性密封胶和任何多孔性基材。

A3 意义和使用

A3.1 建筑材料的污染是一种美学上不希望产生的现象。本试验方法评价由于密封胶内部物质渗出在多孔 性基材上产生早期污染的可能性。由于这是一个加速试验,无法预测试验的密封胶长期使用使多孔性基材污染和变色的可能性。

A4 仪器

A4.1 通风干燥箱。

A4.2 紫外线箱:符合GB 16776—1997 附录 A4 规定。

A4.3 “C” 型夹或其它使试件保持压缩的装置。

A4.4 防粘垫块。

A4.5 遮蔽带。

A5 试验试件

A5.1 基材尺寸为(25×25×75)mm(见图1),共需24块基材,制成12个试件。

A5.2 底涂料一当制造商推荐使用底涂料时,则每个试件的两块基材中, 一块基材加底涂料,另一块不加

底涂料,试验结束后,分别记录加底涂料和不加底涂料基材的污染值。

A5.3 试件制备

在标准条件下按5.1.2制备试件,把遮蔽带贴在上表面防止密封胶固化于表面,打胶后立即将遮蔽带除去。

A6 条件

A6.1 固化试件在标准条件下放置21d, 在固化期内,于不损害密封胶的前提下,尽早除去垫块。

注 若生产者要求的单组分密封胶固化条件不同于标准条件,需满足下列要求:固化期长于21d, 固化期温度不超过50℃。

A7 步骤

A7.1 按制造商所述的密封胶位移能力将全部试件压缩并固定夹紧。

A7.2 4 个压缩试件放置于标准条件下,14d 取出2个试件,28d 再取出2个试件。

A7.3 4 个压缩试件放置于(70±2)℃烘箱中,14d 取出2个试件,28d 再取出2个试件。

A7.4 4 个压缩试件放置于紫外线箱中,胶面朝向光源,按 GB 16776-1997 附录 A4 方法照射。14d 取 出 2个试件,28d 再取出2个试件。

A7.5 所有取出试件在标准条件下放置一天冷却,检查试件的每个基材表面,判定表面的任何变化,测量 至少3点的污染宽度,记录其平均值精确到0.5mm。若使用底涂料,则需分别记录每个试件加底涂料和不加底涂料基材污染值。

A7.6 将基材从25mm 宽度方向中间敲成两块(最后的基材尺寸约为40mm×25mm×25mm), 若表面有污染,则 从最大污染表面处敲开基材,测量至少3点的污染深度,记录测量的平均值精确到0.5mm。若使用底涂料,则需分别记录每个试件加底涂料和不加底涂料基材污染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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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修改: 2024-02-29